1.患者4:高某,男,49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金普新区盛滨花园。7月22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7月19日乘坐G8087次列车(3车厢)返回大连,由亲属自驾接回金普新区家中。
7月20日-21日,均与妻女居住金普新区家中,每天自驾上下班,晚饭后常到小区周边散步。
2.患者5:景某,女,46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公司公寓(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)。7月22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患者日常居住、就餐均在公司。7月19日-22日,均在公司未外出。
3.患者6:周某,女,43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公司公寓(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)。7月22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7月19日17时30分,步行至凯洋公司附近的李家市场,在水果摊位购买桃子,面食摊位购买小饼,均佩戴口罩。外出时长约40分钟,返回宿舍后,无外出。
7月20日至7月22日均在公司未外出。
4.患者7:徐某,女,31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公司公寓(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)。7月22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患者日常居住、就餐均在公司,7月19日至7月22日均在公司未外出。
5.患者8:邴某,男,48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公司公寓(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)。7月22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7月19日8时53分驾车前往辽渔市场红运来店铺购物。9时驾车返家。
7月20日19时许驾车前往乐哈哈超市(原金鹿酒店)购物。
6.患者9:王某,女,38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公司公寓(甘井子区大连湾北街)。7月22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患者日常居住、就餐均在公司。7月21日9时在公司门口搭乘顺风车返回瓦房店盛世豪庭小区家中(中途未在服务区等地停留),16时骑电瓶车前往新世纪手机卖场,16时30分返回瓦房店家中后未外出。
7月22日5时自瓦房店乘坐朋友私家车返回公司,期间未下车,约6时40分返回公司;10时许至李家市场附近三禾包子铺就餐,10时25分用餐结束后步行返回公司。
7.患者10:华某,女,46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俪水豪庭。7月23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患者日常早晚步行来往于公司和家中,中午公司用餐。7月20日至21日患者正常上下班,其它时间未外出。
7月22日6时左右患者接到单位通知居家隔离,未外出。
8.患者11:吴某,男,34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金普新区站前金洋小区。7月23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大连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7月20日居家休息,未外出。
7月21日自驾上下班,回家后未外出。
7月22日居家未外出,20时20分乘坐转运车辆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。
9.患者12:李某,男性,37岁,大连凯洋世界海鲜股份有限公司员工,系7月22日确诊患者石某的密切接触者,居住地为金州区先进街道陶然居小区。7月23日其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,当日市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。经临床检查,7月24日经省专家组复核为确诊病例(普通型),目前病情稳定,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对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
该患者核酸检测阳性前3天以来行动轨迹如下:
7月20日约7时30分驾车至父母家(甘井子区姚胜街)。回家时在小区对面金州百姓缘大药房买药,之后未外出。
7月21日9时30分左右自驾车到单位,中午在食堂就餐,17时下班驾车回家,此后未外出。
7月22日在家休息,未外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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